《金瓶梅》第六回中写了这么一件趣事:
“西门庆又脱下他(潘金莲)一只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
西门庆“吃鞋杯耍子”的这个嗜好,是人在饮酒作乐时把女人的绣花鞋当作盛酒的杯子,这绣花鞋也因此被叫做“鞋杯”,它也有更为文雅的名字——“双凫杯”、“金莲杯”,这一习俗起源自宋朝,盛行于明清,是当时士人中间颇为风靡的“妓鞋行酒”。
一、“妓鞋行酒”的两种玩法
“妓鞋行酒”的玩法大致分两种,一种是类似“投壶”,另一种是类似“击鼓传花”。
关于第一种,清朝方绚在《贯月查》中专门讲了的做法:
行酒时,推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而酒客们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榛松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在小鞋里的酒,以此取乐。
第二种是这样的,把小鞋在桌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或十五、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着日数的不同而做相应的变化,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捏鞋尖、或托鞋底、或平举、或高举,谁要是错了,谁就要喝小鞋里的那杯酒。
有一首诗是专门说这第二种玩法的:
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明白“妓鞋行酒”是什么意思了,简单来说,就是在陪酒妓女的鞋子里放一个盛满酒的酒杯,然后以鞋代杯来饮酒。
这些文人骚客的行径可真是“骚”得不一般啊!
二、士人的对“妓鞋行酒”的独特爱好
古时以女子脚小为美,于是便有了对其的美称“三寸金莲”,三寸金莲大概是十厘米长,既然脚这么小,穿的鞋子自然也是这般大小。
女人如果长了大脚呢?当然,现代生活中的“谢大脚”当然没事,毕竟现在仍是个看脸的时代,在当时呢?
轻则戏谑,重则讽刺。
比如,周栎园在《书影》记录了“秦淮八艳”之一马湘兰的大脚:
“足稍长,江都陆无从(明朝陆弼)戏以诗曰:‘杏花屋角响春鸠,沉水香残懒下楼,剪得石榴新样子,不教人见玉双钩(小脚)。’”
我们再接着说“小脚之美”引来的“妓鞋行酒”,这种饮酒方式,我们看着是放浪形骸、庸俗污秽,可在明代,却被视作风雅之举。
记载元朝史事的札记《辍耕录》中曾记载,文学家杨维祯“耽好声色,每于筵间见歌儿舞女有缠足纤小者,则脱其鞋,盏以行酒,谓之金莲杯。”这位极有“创造力”、极富影响力的大才子兴起了这股靡靡之风后,金莲杯如病*一般,顿时传遍整个社会。
明嘉靖年间,散曲、戏曲作家冯惟敏还专门作了一首《鞋杯词》。
明隆庆年间,博学多才的何良俊遇到王世贞,就从袖子中拿出妓女王赛玉的一只鞋子以助酒兴。王世贞遂赋诗云:“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齿颊生莲花。”
接下来,我们重点说说以杨维祯和何良俊为代表的明代士人,他们与“妓鞋行酒”之风的关系和因果。
1、先说杨维祯
杨维祯,号铁崖,少年时便盛名在外,中过进士当过官,但是因不善逢迎,在父母相继去世后,在丁忧期满后,本应续任或另行任职,但他在十年内竟没有得到新的委任,更别说官复原职了。
金子到哪里都发光。
在规模高达七百人之多的文会上,主评就是杨维祯,可见他的声名与文采之高。
没有官职,只能寄情山水,甚至放浪形骸、耽于声色,因为他的“妓鞋行酒”之举便发生在这十年间。
至于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在下文中继续分析。
2、再说何良俊
何良俊,明代戏曲理论家,与杨维祯一样仕途不顺,自称与庄周、王维、白居易为友(口气很大),书房名被其题为“四友斋”,还写了一部书叫《四友斋丛说》。
再说回来,何良俊只是单纯做了“妓鞋行酒”之举吗?
自然不是。
我们看他对待“与友人家夜集”一事,何良俊不是只做了“妓鞋行酒”一事,还把这件事写进了《四友裔丛说》一书,书中“重点”提到了“友人”王世贞及其在宴中作诗一事。
“妓鞋行酒”让何良俊有面子吗?
有,但不如“王世贞”带给他的面子大!
我们看看王世贞的身份就知道了,他是个官三代,爷爷、爸爸都曾官至二品,还是当时天下文坛的大神。
就好像我们与莫言一起聊天、喝茶,必须要把这件事发朋友圈、发抖音一样,巴不得让别人知道我与哪位名人聊的天、喝的茶,注意,还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哦!
由此也可以看出,何良俊交友的咖位是不低的,其才情也是能得到其友人的认同的,不然也不会玩儿到一起去。
何良俊做这样的事其实不止一次了。
除了王世贞,还有一位叫赵贞吉的人,这位也是高咖,身份是中官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因为曾在地方上的同一个部门任职,所以不乏你来我往。后来,赵贞吉做了京官,两人便没再来往。
对此,赵贞吉倒是没什么大反应,最多写过两首给何良俊致仕的送行诗,但何良俊恰恰相反,他把与赵贞吉的交往都写在了《四友斋丛说》里,就差说俩人情同手足了。
与其他人的来往也是如此,何良俊写的书中,“默默”地把给他赠诗的人分为了“三六九等”,书中所提到的“友人”多为户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书、南京礼部尚书等高官显贵,而像山人、登州太守等小官微名之辈,虽也有赠诗等往来,但并未将彼此的交往写入自己的著作当中。
再看他自己呢,他一个有十年闲赋在家、放浪形骸的知名文人,却看不上人家官小位低的,怎样显摆自己呢?借他人之名来掩盖自己的自卑、炫耀自己的交友品味。
按照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交友凡尔赛”吧!
他炫的是“友”,毕竟自己不是高官显贵的身份,那他拿什么来弥补呢?
文艺领域的声名赫赫给他带去了自信,这自信的程度足以弥补“炫友”的自卑心理。
在这文艺的世界里,不必在乎他人的冷嘲热讽,不必在乎名与利,这就是他的主场,他就是这世界的“皇帝”!
因为,他确实有这个文采,更有与庄周、王维、白居易为友的自信。
三、千史千寻说
说了这么多,大家应该就能理解何良俊为何出现“妓鞋行酒”这种荒诞、有点变态的行为了。
杨维祯没有何良俊这么多类似“炫友”的弯弯绕绕小心思,但他有“妓鞋行酒”这种行为,也是与他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只能在自己优势领域上找到自信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说,“妓鞋行酒”这种荒诞行为的出现是虽有偶然性,但其背后也隐藏着一定的必然性。
“妓鞋行酒”这种风气的流行有多种因素,有杨维祯、何良俊等明代士人因*治因素受到的排挤,有王阳明追求自我与利益的思想解放,有*治上的宽松,也有经济发展导致的社会生活日趋多样化因素的存在。
这样风靡士人的生活风气,有赞同声,自然也有反对声,元末明初画家倪瓒“以妓鞋为秽”,他这种行为却被明代文学家沈德符视为怪癖。由此可见,“妓鞋行酒”已经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
“妓鞋行酒”,是源于小脚的魅力,是士人对金莲小脚的偏爱,也是士人对“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与妓子感不感情的先放一边,他们在其中找到了优越感,找到了可以寄托的情怀,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特立独行,这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