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
二、即日起,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外来办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凡有来自、途经、旅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否则不能进入法院。为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严格控制线下庭审现场旁听人员数,需要旁听的人员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庭审直播栏目线上观看庭审。
三、涉中高风险地区相关诉讼活动应优先使用跨域立案、互联网庭审、异地委托、网络查扣冻等方式线上开展,原则上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诉讼参与人予以理解并配合。确因紧急公务需前往的,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护措施。
四、本院司法公开窗口和公共场所的设施已经严格执行消*防疫措施,诉讼参与人可放心使用。如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不便请予以谅解。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动态,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