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天上午,我市法院系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对10起涉黑涉恶案件、5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其中,由仪征法院判决的戴某等21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开设*场案件,是我市今年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的“戴某团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涉黑组织?
01仪征“黑老大”被判超20年仪征男子戴某是个80后,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混迹社会,通过倒卖房屋赚了第一桶金后,他瞄准了白酒销售行业,并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而暗地里却搞起了高利贷放贷活动。年,戴某更是通过一次打架斗殴树立恶名。仪征法院刑庭庭长李忠正:
“在年5月份的时候,他为了帮助一个亲戚报仇,把一个曾经因组领导黑社会组织被判刑人员的子侄打伤,从而‘一战成名’,在仪征当地树立了非法的影响。
之后,戴某开始有意识培植、发展势力,组成成员相对固定的团伙,并逐渐演变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吸收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甚至因为他从小对保镖行业比较感兴趣,在网上又雇佣了全能保镖和业余保镖。戴某对内要求成员必须听从指挥,对外则动用暴力违法手段通过催收高利贷、插手各类纠纷、收保护费等大肆敛财。
“在收取债务的过程中通过非法拘禁,言语恐吓,滋扰等行为来获取利益,另外他还开设*场,聚众*博。慑于戴某团伙的影响力,很多被害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甚至被迫背井离乡。
“很多被害人是变卖家产偿还高利贷,家庭破裂了,有的是被他打过之后,出于惧怕赶快就离开仪征了。院审理认为,戴某等21人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开设*场以及*博罪,依法对首要分子戴某判处有期徒刑20年6个月,对其他人员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不等刑罚,并处没收财产、罚金。市中院刑庭庭长王珠林:
“黑社会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我们是要从重打击的,戴某的数罪并罚总和刑期达到35年以上,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要在20年以上量刑。02黑恶势力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市中院当天发布的通报显示,从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共计17件人,其中包括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市中院发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主要涉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涉黑涉恶违法行为都和违规放贷有关。市中院扫黑办主任王珠林:
“以违法放贷更多一些,很多公司并没有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证,但都在进行违法放贷的行为。记者了解到,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被告人几乎都没有正当工作,平日游手好闲,在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员召集领导之下,他们就形成了固定的团伙组织。
“组织领导者就是利用闲散人员来组织他们,我们曾判过高邮的案子,一个成年人带了一大帮未成年人,给他的利益也很简单,供他们吃供住,把未成年人领上了犯罪道路。王珠林分析,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而且会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活动,而一般黑恶势力团伙的形成都有一个时间过程。
“它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是经过一定时间发展演变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而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法院角度来讲,对有黑恶苗头的案子,本着打早打小的原则防止黑恶势力做大做强。法院方面表示:将继续严打深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开展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同时也希望更多市民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
来源:精彩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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