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及评级工作的通知》(苏金监发〔〕94号)的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各地开展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经审核,现将第二批拟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22日-年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