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江都杀死11岁男孩的朱某,
被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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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30日凌晨,江都郭村镇张倪村龙河组一出租屋,一名11岁男孩被发现死在屋内。
该出租屋是浙江人沈某租住,沈某在当地承包种田已有5年多。每年暑假,11岁的儿子嘉嘉(化名)都会到江都来玩。
男孩在这座房子里遇害(资料图片)
嘉嘉不跟爸妈住在一个房间,他的爸妈凌晨感觉到异常后,到孩子屋内查看,这一看,当即面如死灰:嘉嘉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早已没有了呼吸,脖子上还有明显的掐痕。
他的父母随即报警。
在这之前,朱某翻墙入院实施盗窃,进入嘉嘉睡觉的房间,翻找财物时惊醒嘉嘉。
嘉嘉起身并质问朱某,朱某遂用双手卡扼住他的颈部,并将其摁倒在床上直至不再反抗,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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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当地警方全力追捕,最终根据凶手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以及周边的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现年24岁的无业青年朱某。
朱某是山西人,事发前从苏州乘车到泰州打工,途中滞留在江都。
案发后,朱某逃离现场。次日夜,隐藏在附近田野的朱某,为躲雨进入郭村镇大兴村某村民家中的杂物间睡觉,第二天早晨被该户村民发现并报警。
据朱某交代,因为身上没钱,他深夜潜入朱家准备实施盗窃,不料却惊醒了正在睡觉的嘉嘉。被发现后,十分慌乱,最后竟起了歹心,残忍将嘉嘉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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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25日上午,经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扬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朱某出庭受审。
庭审中,朱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据悉,嘉嘉的父母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要求依法严惩朱某,请求判他死刑。据了解,因案情重大,法庭昨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人士曾向媒体透露,该中两个重要的情节,一个是入户抢劫,二是致人死亡,这两个情况只要有一种出现,就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朱某作案之初仅仅是为了入户盗窃,但并没有盗窃到钱财,但被受害者发现了以后,采取了掐捂致小孩死亡的行为。考虑到本案被害人是一名11岁的未成年人,他们也主张从严惩治朱某。检察机关最后指控朱某的罪名是抢劫罪。
年5月24日下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犯抢劫罪且采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朱某提起上诉。
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处朱某死刑,剥夺*治权力终身。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因入户抢劫被发现而杀死江都11岁男孩的朱某已于年4月3日被执行死刑。
对于朱某害人害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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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壹周看、扬州新闻频道、微江都生活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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