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10月30日发布,年10月29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密接筛查发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4:密接筛查发现,10月28日核酸检测阳性,10月29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扬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目前情况平稳。
根据初步流调,无症状感染者4,10月26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10月26日:
8:00,高邮市高沙园老社区巷内核酸采样点;
16:38-16:45,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南门快递点;
18:47-21:47,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2栋门面房。
10月27日:
07:30,高邮市高沙园老社区巷内核酸采样点;
9:18-9:59,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附近林家房产;
12:30-16:40,高邮市文化宫路二巷23号;
16:50-16:55,高邮市高沙园花园新村内快递点。
10月28日:
8:16-8:36,高邮市傅公桥路2号1楼苏果超市(高邮北海店);
11:00,高邮市泰北路核酸采样点。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高邮市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专家提醒◆
特别声明
为响应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号召,江都融媒及旗下新媒体刊发文字及图片稿件特声明如下:一、知道文章及图片来源的,我们一定会注明文章及图片的出处或作者,请作者联系小编,我们将按照江都融媒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二、对于图片和稿件未提及出处的,我们转发时未能及时署名的,请原作者或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江都融媒稿费标准,及时发放稿费。三、对于不同意使用的文章和图片,请原作者或有关单位及时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以防侵权。四、年以前的文字或者图片,因条件所限,未及时署名的,请作者或者单位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上述标准发放稿费或及时删除相关稿件或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