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注意啦!注意啦!江都法院的执行悬赏名单上新啦最新发布的该被执行人悬赏公告只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真实准确并保证款项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执行到位款项10%的奖励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明安与被执行人吴勇、童莉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吴勇、童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吴勇,男,年10月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810,住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建乐村李树组23号。
童莉,女,年10月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810,住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建乐村李树组23号。
涉案标的:
元及相应利息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勇、童莉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准确并保证执行款项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执行到位款项10%的奖励;或者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并由法院传唤到庭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元作为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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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都法院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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