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9月24日起江苏省扬州市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销售。当天,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零售药店进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对销售“四类药品”进行身份证件检查和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充分发挥零售药店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朱悦通讯员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