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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摭拾2甘泉县衙书吏身在公门好行善,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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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衙的书吏与差役,被称为“爪牙”。但当你读完了我们扬州甘泉这个书吏的故事,一定会颠覆你的印象!原因是什么,请读者诸君思考:

光绪年间,清扬州府甘泉县有个书吏王某,三十多岁,家里一直很贫穷,性格却非常高傲,从不去向别人借钱。哪怕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他也不会开口说自己没钱,更可笑的是他却以“铁汉”自诩,还瞧不起富人,用现在的话讲就是“仇富”。他孤身一人,没有妻子,父母也早已去世。除了在衙门当差的日子,人们很少能见到他。据说他是靠给高旻寺的和尚写经文来养活自己。

今年清明日,王某有事前往邵伯镇,途中搭乘一艘小船。到达六闸口时,突然风浪大作。这时,上游一艘满载大豆的船只缆绳被挣断,顺流直下,撞向王某搭乘的小船。小船被巨大的冲击力撞得粉碎,船上乘客全部落水,尽皆载沉载浮。

在这性命攸关之际,王某幸得一小舟相救上岸。他发现,他身旁原本同行的十四岁少年此时也在随波乱滚,命悬一线。王某急忙拿出腰间仅有的三枚银元,大声呼喊道:“快救那个孩子,我把这些银元作为酬谢!”小舟再次冲向落水少年,少年得救,小舟得洋而云。

最近,王某因为一些事情需要渡江,结果船行至瓜洲口时,又遇到大风,船只覆没。王某落入水中,随波飘荡,眼看就要从内河飘向大出江。就在这时,岸上突然传来一声大喊,一个人拿出重金,救起了王某,并将他扶到一家店里,极力灌酒让他活过来。王某醒来之后,发现救他的人竟然是他清明日救下的那个少年。这家店是少年的母舅开的,他在端午节后把外甥招到店里来学习手艺。少年刚来两天,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难道不是上天的安排吗?让少年亲自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王某身为衙门里的书吏,却能够淡泊名利,喜好行善,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品行,才能够在两次落入水中后,最终都能平安无事。

文案、编辑:江都记忆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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